部门职责:
1. 负责学校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的调研、编制、论证、修订工作。
2. 协调、指导职能部门、学院的规划编制,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重要工作的落实及职能部门、学院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、指导、评估和监督工作。
3. 负责学校重要事项、重大决策、重大改革方案的前期调研、论证和专家咨询工作。
4.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,组织相关政策研究,落实学校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。
5. 把握办学运行状态,编制动态数据表;统筹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,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。
6. 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高质量、建设性、可操作的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。
7.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,研究分析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可行性,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交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8. 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,负责校级与地方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,为全校师生争取与地方交流与合作的项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机会。
9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